电子电气工程学院举办导师培训讲座

发布者:赵葳发布时间:2024-07-09浏览次数:10



72日下午,电子电气工程学院在航飞楼一楼会议室举办导师培训讲座,本院全体硕士生导师参加了次培训。本次讲座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赵晓丽副院长担任主讲,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进行了全文解读,旨在加深导师们对该法的理解和应用,提升学院的教育教学质量。

赵院长详细阐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的六大主要部分,包括总则、学位体制、授予资格、授予条件、授予程序以及质量保障等方面。她首先对总则进行了概述,强调了学位法的立法宗旨、适用范围以及基本原则,为接下来的详细解读奠定了基础。

在学位体制部分,赵院长详细介绍了我国学位制度的构成,包括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制度以及相应的学位授权单位和评审机制。她指出,学位制度的完善不仅体现了国家对于人才培养的重视,也为广大师生提供了明确的职业发展方向。

随后,赵院长就授予资格和授予条件进行了深入解读。她强调了学位申请者的学术水平和道德品行的重要性,并详细说明了各级学位的申请条件和评审标准。她指出,导师在培养研究生时应注重培养学生的学术素养和创新能力,确保学生具备获得学位的资格和条件。

在授予程序部分,赵院长详细介绍了学位申请的流程以及评审委员会的组成和工作职责。她强调了评审过程的公正、公平和公开原则,为学院的教学质量把关。

最后,赵院长就质量保障部分进行了讲解。她介绍了学位法中关于质量保障的规定和要求,包括学位授权单位的自我评估、质量监督以及学位纠纷的处理机制等。她强调,学院要建立健全的质量保障体系,确保学位授予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本次讲座得到了与会导师们的高度评价。大家纷纷表示,通过赵院长的深入解读,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有了更加全面和深刻的理解,这将有助于他们在今后的教学工作中更好地贯彻该法的精神和要求。同时,大家也表示将积极参与学院的教学改革和质量提升工作,为学院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