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材料均需在9月10日前完成提交。电子材料中需审核的部分也需在时间节点前完成导师审核。
1. 学位成果上传
l 完成研究生系统中科研成果上传。上传材料参照/7d/6a/c23247a228714/page.htm
l 在“知识元”系统中,之前上传的各类成果均已驳回,请重新上传。
l 确保“知识元”系统与学校系统个人科研成果完全一致,满足毕业条件即可,无关、其他科研成果建议不登记,以免影响学位。
2. 论文相关文件上传
l 完成研究生系统中的终稿已签名的定稿论文、查重承诺书、原创授权书,并且完成导师审核环节。查重结果按沪工程研[2021]19号文件处理(需等学院秘书老师系统录入答辩成绩后,才能操作,注意群通知,终稿论文上传系统后,尽快督促导师系统审核通过,以免影响毕业证下发时间)。
l 在“知识元”系统中,之前上传的“学生毕业材料”已驳回,请重新提交定稿论文及其他附件,所有材料导师审核同意后才能提交,不接受二次修改。(1)需要定稿论文PDF版,要求内含已手写签名的论文原创性声明及版权使用授权书,论文电子文件命名方式务必为“学号-姓名-学位论文名”(专硕同学请注意,论文的导师一定写两位,要包含校外导师)。(2)还需签字的查重承诺书PDF扫描件(附件9,文件命名为学号-姓名-承诺书)1份。上述材料用于学校二次查重,在学院“知识元系统”中提交。
l 两个系统会相互核查,若填写虚假信息,则取消本批次该同学获取学位资格,学生还需承担学院相应的处分处理。
3. 纸质材料
l 填写完整的学位申请表交7921
除P7审批意见、P8决议全文+票数、P9票数+编号部分外,都需要提前填写完毕。具体如何填写请参照附件17。(P6政治找辅导员填写签字并盖章,P7按答辩安排表填写,答辩委员会成员不能包括自己的导师及答辩秘书,P9及封面专硕填写为电子信息学科/专业学位电子信息硕士学位,学硕填写为控制科学与工程学科/专业学位工学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