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协议书》的内容必须全部填写。用人单位、地址、学校和专业名称,都必须写全称,不得使用简写、缩写或用斜杠划去,也不能留有空格(如有相关内容的约定,应另附书面约定条款)。
▲ “用人单位名称”:
必须与单位的有效印章上的名称一致。
▲单位性质:
填写单位的经济类型:如外国独资,中外合资,国企,中小企业等。
▲ “单位机构码”(上海单位):
即由上海技术监督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或事业)法人代码证书》上的数字。
▲ “信息登记号”(上海单位):
根据《上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就业工作管理办法》,上海各单位录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每年到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申请一次信息登记号,协议书上务必填写。有此号码,单位招聘录用应届高校毕业生才具合法性;如果没有此号码,毕业生的报到证无法打印,也无法申报户口及转寄档案材料。
▲ “档案接收”:
此栏要求清楚、准确地填写用人单位的人事档案保管机构的全称和详细地址,便于学生档案管理部门在毕业生离校后转寄学生档案。
有人事档案保管权的单位,可在本栏内填写“同用人单位”。
无人事档案保管权的单位,应填写有权接收档案的上级主管单位的名称和地址,或填写用人单位指定的档案委托保管单位的名称和地址(档案托管单位必须是市、区级人事部门的人才交流中心、劳动部门的职业介绍所或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 “生源地”:
生源地是指迁入高校集体户籍之前原家庭户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
即毕业生入学前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区。工作中常见的情况是学生在上海参加高考,但高考时个人居民户口不在上海市,其生源地区就不是上海市。
▲ “专业”:
所填写的是专业名称,即入学时的专业名称,务必与教务处的专业名称完全一致,不能误写,简写,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 “月收入”(含见习、试用期):
由双方约定,为避免以后的纠纷,最好写明。
▲ “违约金”:
毕业生或用人单位违反《就业协议书》,终止就业协议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违约金的具体数额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以利于保护双方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