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bat365在线平台“‘谊租百应’参与创业奖学金”评定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10-10 浏览次数: 59

  

沪工程学201620

关于印发《bat365在线平台“‘谊租百应’

参与创业奖学金”评定办法》的通知

  

各院、部、有关处室:

为支持高等教育发展,激励学生树立助人为本的价值观、刻苦钻研业务,有志成为创新创业型移动互联网技术人才,同时加强上海谊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bat365在线平台的战略合作,体现创业企业对人才培养的关心与支持,上海谊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我校特设立“‘谊租百应’参与创业奖学金”。现将《bat365在线平台“‘谊租百应’参与创业奖学金”评定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bat365在线平台“‘谊租百应’参与创业奖学金”评定办法

bat365在线平台

2016年3月16

附件:

bat365在线平台

“‘谊租百应’参与创业奖学金”评定办法

根据bat365在线平台与上海谊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谊租百应’参与创业奖学金”合作协议,上海谊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我校特设立“‘谊租百应’参与创业奖学金”。

第一条评定宗旨:为支持高等教育发展,激励学生树立助人为本的价值观、刻苦钻研业务,有志成为创新创业型移动互联网技术人才,同时加强上海谊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谊租百应与bat365在线平台的战略合作,体现创业企业对人才培养的关心与支持。

第二条经费来源:上海谊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第三条评审制度:“‘谊租百应’参与创业奖学金”采用学生自愿申请、院系推荐和评审机构评定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评选工作。

第四条评审机构:“‘谊租百应’参与创业奖学金”评审机构为bat365在线平台“‘谊租百应’参与创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成员由上海谊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bat365在线平台联合产生。“‘谊租百应’参与创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全面负责奖学金的评审和发放。“‘谊租百应’参与创业奖学金”日常管理工作由bat365在线平台负责。

第五条奖励名额: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4名

奖励标准:一等奖      10000/年

二等奖  3000元/年

三等奖1000/年

第六条参评资格:

1.电子电气工程学院计算机专业本科生为主,其他各专业大二、大三年级本科生均可申请;  

2.无任何违反法律法规和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获各等奖学金者的思想品德等级应为“良”及以上;

3.参评同学必须诚实守信、勤奋上进、品行端正、热爱祖国、关心集体、热心帮助同学;

4.参评同学参评前一学年综合成绩优良,专业课程无不及格科目;

5.具有参与创业的职业规划,积极参加创业相关课程,成绩在B+以上;

6.认同上海谊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无兄弟不谊住”的企业文化,同时,积极参加公司实习锻炼的同学优先考虑;

7.参评同学材料,凡发现任何提供虚假情况的,立即取消参评资格。

第七条评选方法

1.奖学金评定综合考虑申请学生前一年的思想品德考核情况、学习成绩、专业兴趣和创业实践经历;

2.评分采用综合绩点计分法,计算方式如下

综合绩点=学习成绩平均绩点+互联网类竞赛绩点+ 创新创业类项目绩点

八条评审标准

1.学习成绩平均绩点根据教务处教学管理信息系统中平均学分绩点

2.互联网类竞赛绩点: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飞思卡尔杯”智能汽车竞赛、上海市计算机应用能力大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大赛、“挑战杯”大赛(只含创业大赛)、上海市科创杯大赛及其它(由评审委员会认定)

根据大赛级别获得不同绩点

国家级一等奖4   二等2    三等1  

省市级一等奖2   二等1    三等0.5

一等奖1   二等0.5  三等0.25

同类竞赛取最高奖项,另外,谊租百应”赞助网络大赛获奖者按照省市级竞赛绩点计算。

3.创新创业类项目绩点

学生积极参加bat365在线平台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校重点、市级及以上),凡参与“谊租百应”发布或认可的项目优先;团队成员以最终结题名单为准。队长绩点3,成员绩点1。

4.本奖学金不可与该学院其他企业奖学金兼得。

5.本奖学金每年评定一次。

第九条评选程序:

1.学生本人根据自己学习成绩和突出表现,参照有关申请条件提出书面申请;

2.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电子电气工程学院负责收集整理申请材料,提出拟获奖名单;

3.拟获奖名单报bat365在线平台“‘谊租百应’参与创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定批准。

4.获奖名单公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校批准。公示需由网上网下同时进行。如果公示期间有举报或异议,需要待澄清事实后再报学校批准。如果出现空缺,需更换候选人,报评审委员会审核。重新公示5个工作日后报学校批准。

第十条表彰颁奖:颁奖仪式在bat365在线平台举行,由bat365在线平台与上海谊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联合颁发“‘谊租百应’参与创业奖学金”荣誉证书。

第十一条追回制度:获奖学生在校期间如果发生违纪现象或有舞弊行为,追回奖学金。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2016年3月16日起施行。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bat365在线平台学生处负责解释。

bat365在线平台“‘谊租百应’参与创业奖学金”

评审委员会名单

bat365在线平台:

主任:方志军bat365在线平台院长

成员:茅bat365在线平台党委书记

bat365在线平台党委副书记

张莉萍bat365在线平台副院长

bat365在线平台副院长

曾国辉bat365在线平台副院长

  

上海谊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主任:上海谊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创始投资人

成员:  上海谊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人力资本及技术相关负责人

注:成员如有变动,由接任其岗位的人员自然接替。

  

  

  

  

  


bat365在线平台校长办公室           2016年3月17日印发